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1-07浏览次数:94

各教学单位:

为及时查找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按照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定于校历第1011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织

1.教务部负责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2.各二级学院()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制定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方案,明确任务要求,任务落实到人,并做好记录。

二、检查方式

1.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以各二级学院()自查为主,各二级学院()通过专题讨论、座谈会、听课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教学现状及问题。

2.学校成立检查组,成员由教务部、监评中心、教学督导室成员及教学单位代表组成,检查采取听汇报、看材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

(一)课堂教学

包括各任课教师教学进度执行情况;教师备课、上课、作业布置及课后辅导情况;学生到课率和教师考勤情况;重点检查本学年新引进教师、学生满意度较低的教师以及新开设课程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等;

各学院(部)领导、各系主任分别深入课堂听课,做好听课记录。教务部组织人员通过随机听课等方式进行抽查。

(二)实践教学

1深入实验室听课,检查实验开出率,设计性、综合性和创新性实验的开展情况。

2.检查学院(部)实习实训按执行计划开展和实施情况。

(三)教研活动

检查学院(部)以系(教研室)为单位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四)座谈会

各学院()自行组织召开本单位的教师、学生座谈会。座谈会围绕教风、学风、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等方面进行交流,学院(部)应做好座谈记录并及时反馈教学信息。

学校在1110日下午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1117日下午召开教师代表座谈会。各学院(部)应做好学生代表和教师代表的选派,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检查步骤和要求

1.自查:各教学单位领导及所有任课教师应按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完成自查报告(见附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院(部)自查应在1118日前完成。

2.校检查组检查:校检查组到相关教学单位抽查、巡查,并及时反馈检查结果。检查人员及时间另行通知。

3.各教学单位日常教学管理、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教研活动是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的重点。

4.教学情况填报时间:从开学至第十周。

以上材料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各学院(部)期中教学检查各种材料要求于1121日(第12周周一)前交至教务部1125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3145268723@QQ.com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8147247

五、检查结果汇总分析及反馈

教务部将就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讨,提出整改意见,反馈相关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并以教学简报形式予以通报。

 

附件:

1.期中教学检查总结userfiles/file/附件1期中教学检查总结.doc

2.教师座谈会意见反馈表userfiles/file/附件2教师座谈会意见反馈表.doc

3.学生座谈会意见反馈表userfiles/file/附件3学生座谈会意见反馈表.doc

4.管理人员、教师听课统计表(原始听课记录各学院(部)留存)userfiles/file/附件4管理人员、教师听课统计表.doc

5.管理人员课堂检查统计表(原始记录各学院(部)留存)userfiles/file/附件5 管理人员课堂检查统计表.doc

 

 

                                   教务部

                              2016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