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教学检查工作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组成部分,也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为落实教学过程监控,规范教学管理,确保新学期开学后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教学秩序正常运行,学校于9月11日至9月15日(校历第1周)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部)自查工作
各院(部)要成立教学检查组,由院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常务副院长、教学副院长、总支书记、系主任及教学秘书等。检查组要制订细致的检查计划,合理分工,全面检查本单位开课准备和教学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做好相关记录。(填写附件1:《期初教学检查总结表》)
1.课堂教学情况检查
检查组要组织对本单位课堂进行全面巡查,检查教师及学生的课堂到位情况(教师要求提前10分钟进课堂)、课堂教学状态、学生上课状态(教师要组织学生在教室前排有序就坐、课堂上禁止玩手机)、教学设施运行保障情况,及时反馈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做好检查记录。(填写附件2:《课堂教学巡查记录表》)
2.课堂听课
院(部)领导及系主任在第一周应深入课堂听课,听课重点为本单位在开学前教师备课情况自查中发现需要改进的课堂,每人第一周听课不得低于两次。(填写附件3:《必赢优惠y272net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试行)》)
3.总结与反馈
各院(部)应召开期初教学检查专题会议,总结通报期初教学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通报,并提出措施予以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亮点要进行交流学习,促进院(部)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质量提高。
二、学校教学检查工作
(一)学校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检查安排
为落实2017年暑期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领导听课制度,学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开学第一周(9月11日至9月15日),采取课堂听课的方式进行检查。检查组成员依据当天课表,每人随机听取不少于2位教师授课情况,并填写附件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              检查时间  |                          检查组成员  |         |
|              校务会成员  |                          职能部门负责人  |         |
|              9月11日  |                          张安富  夏再兴  |                          吴敏  张兆学   |         
|              9月12日  |                          陈伟  左宗文    |                          狄奥  万玲莉  |         
|              9月13日  |                          卢炎生 王程军    |                          刘春    |         
|              9月14日  |                          桂裕清  张俊   |                          颜爱国    |         
|              9月15日  |                          孙松发  |                          陈义文      |         
(二)教务部检查安排
1.课堂巡查
教务部将组织人员开展全面课堂巡查,巡查采取现场巡查和网上监控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巡查人员同时需要填写附件2和附件3,并于检查当日下午5点前交1125办公室。具体安排如下:
|              9月11日  |                          9月12日  |                          9月13日  |                          9月14日  |                          9月15日  |         
|              吴敏、郑春丽、徐继安、马振东  |                          樊良、杨昌福、王慧玲  |                          金学武、牟岩、王蕊  |                          种爱凤、刘超、杨可  |                          杨芬芳、陈英、夏文芳  |         
注:教务部巡查小组的最后一人需要收集当天学校领导及
2.课堂随机听课
当天巡查人员随机听取一至两节课,对于听课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好详实的记录。
(三)教学督导室检查安排
教学督导室督导按对口学院听课,督查期初教学工作开展情况和教师课堂教学情况。
三、检查要求  
1.各二级学院(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并于9月20日前提交附件1,二级学院(部)自行存档附件2和附件3。
2.教务部汇总检查情况后及时进行通报。构成教学事故的将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责任。
附件:
1. 期初教学检查总结表
2.课堂教学巡查记录表
3.必赢优惠y272net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试行)
 教务部
                                2017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