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八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16〕34号),学校高度重视,按照《第八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学校于2016年底启动了2013-2016年校级教学成果的评选工作,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校外专家评审,确定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4项,三等项4项(见附件),并择优推荐申报第八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现将校级教学成果奖予以公示。
凡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可在11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须写明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异议内容及联系电话,并亲笔签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马振东,联系电话:88147034
附件:2017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拟获奖成果名单userfiles/file/附件.doc 
 
 
                   教务部 
                    2017年10月31日 


